洪建发〔2013〕75号
关于报送“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基金”
捐款计划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文件要求,大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充分展现我市建筑业企业精神文明建设风采,按照市文明办和市建委《关于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基金募集的通知》(洪文明办[2013]21号)文件精神,在我市建筑行业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基金募集活动。请各建筑业企业于2013年5月13日前将本单位捐款计划以书面形式(回执表加盖公章)报送我委建筑业管理处,并由市文明办与我委统一协调捐款事宜。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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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基金”捐款计划回执表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捐款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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