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发〔2013〕116号
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
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5日
抄送:市安委会,市建投站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11日印发
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南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安字〔2013〕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现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组织和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郑 炜 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江 涛 市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周庆荣 市建委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成 员:涂 勋 魏洪亮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
2.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无操作证书,施工人员入场时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的;
4.建筑起重机械未按规定检测检验,其安装、拆卸(顶升)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批,作业过程未严格按照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实施,无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的;
5.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未按施工方案或规范要求搭设及拆除,钢管、扣件进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未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未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搭设及拆除的;
7.深基坑施工未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基坑开挖、支护、降水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作业规程货施工方案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记录的;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未认真吸取教训,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
10.施工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未落实的;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上旬之前。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至10月下旬。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开展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我委将结合今年的工作部署,对各县、区落实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22日之前。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报送南昌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监督站(0791-8853592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督促施工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